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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餐具”收费2010年即叫停
添加时间:2013/8/28 8:57:39 点击数:1315 作者: 来源:福鼎人才网
市工商局答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规定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卫生合格的消毒餐具是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不能将经营成本转嫁消费者承担。暨餐馆企业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餐具使用费。市消委会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餐饮消费环节秩序,2010年9月开始叫停餐饮业强行收取消毒餐具使用费,139家使用消毒餐具的餐饮企业签署承诺书停止收费。为杜绝“一元餐具”收费死灰复燃,在2011年3月起对全市875家餐饮企业进行复查,各工商所对辖区餐饮企业进行明察暗访,防止反弹。在2011年下半年根据群众举报对仍在收取一次性餐具使用费的小福春食府等多家餐饮企业采取了立案处罚及督促整改等措施。目前,全市大部分餐饮企业已停止收取“一元消毒餐具使用费”,但仍有个别餐饮企业在收取该费用。2013年8月检查发现黄鹤楼餐厅有收取“一元消毒餐具”使用费,我局立即督促该企业进行整改,停止收费。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全市餐饮企业的巡查力度,防止收费反弹,同时也欢迎群众拨打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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